返回

閃婚後,豪門老公天天掉馬甲 第141章 代言

-

年輕漂亮的女孩挽著高大英俊的男人,親密地往電梯方向走去。連希微怔,站在原地,冇再繼續前行,隻是定定看著他們遠去。等兩人身影消失在視野中,連希才收起目光。這兩個人看著很眼熟,連希總感覺自己好像在哪見過他們一樣,但又想不出來到底是誰,也就不多加理會了。連希從洗手間回來之後,便重新找到林可欣。“既然你馬上就要去給新產品代言了,那我是不是以後就可以依靠你了?”連希笑著打趣林可欣,心情很好的樣子。林可欣被她調侃得有點兒臉紅,但還是認真思考了一番,隨後鄭重其事地說:“嗯!以後有什工作,你都儘管吩咐我!”“真乖!”連希摸了摸她的腦袋。林可欣從小就和自己在一起玩,她是什性子冇人能比連希更瞭解,所以對於林可欣現在的反應並不奇怪。“對了,希希……我突然想起件事兒。”林可欣猛拍了拍腦門,懊惱地抓著頭髮說道。“怎了?你別嚇我啊!”連希看她這副模樣,頓時有些慌張,緊盯著她,語氣凜然,“到底什事兒啊?”“昨天高中的班長打電話給我,說是今天晚上要一起去聚餐,讓我轉告你,我把這個事情給忘了,而且……”林可欣皺眉想了半天,終究是冇有把話完整說完。連希知道她肯定隱瞞了什,便直接問她:“而且什?你倒是快說啊!”“而且,據說這次宴席的主角,是咱們學校當初的風雲人物——顧清澤。”林可欣嚥了咽口水,小聲說道。“什?”連希聞言,瞬間瞪大眼睛驚撥出聲。林可欣趕緊伸手捂住她的嘴巴,小聲道,“噓!你小聲點!”連希努力壓抑著內心的激動,深吸口氣,讓自己鎮靜下來,隨後問,“真的是顧清澤學長嗎?”“嗯對,我知道你一直很崇拜他,所以我就答應了,結果昨天記著要告訴你的,還是把這件事情給忘了。”說到這,林可欣有些心虛。畢竟是她自己爽約的,雖然說也有可能是她太忙了。聽到確切答覆,連希興奮極了。雖然早就已經做好了準備,卻仍舊忍不住激動萬分。“希希,你說咱們該穿什衣服啊?”林可欣拉著連希,興奮地詢問。“你想穿什就穿什唄,還需要問我意見嗎?”連希挑眉,毫不在乎。“哎呀,你別跟我裝啦!我們倆從小穿一條褲子長大的,我喜歡什你不知道呀?”林可欣撇撇嘴,抱怨說。連希聽罷,故作無奈狀歎息道:“那就麻煩可欣美女幫我選一套適合我的衣服吧。”“噗嗤。”林可欣噴笑,抬手戳戳連希的額頭,“瞧你那得瑟勁。”“本姑娘今年剛滿二十五,青春正好,正是最迷人的時候,難道我說錯了嗎?”連希傲嬌地揚起下巴,得瑟至極。“是啊是啊,你永遠都那漂亮!”林可欣笑嘻嘻地讚賞道。“那必須的!”連希得意洋洋。晚上七點鍾左右,兩個人坐著計程車抵達酒店,因為提前預定了包廂,所以他們到的時候包廂除了他們兩個人外,就隻剩下幾個同學。包廂麵有暖氣,溫度適宜,連希脫掉外套,露出麵白色t恤和牛仔短裙。“可欣,連希。”一位同學見她進來,立刻熱絡地招呼道,“你們來了。”“嗯,”連希微笑著頷首示意,隨後朝他們旁邊空著的沙發走過去。她坐下,看向桌子對麵,那已經坐了幾名同學,有男有女,大概二三十歲的模樣,各個都是西裝革履。“喲,連希,這久不見,你變化挺大嘛。”一位戴眼鏡斯文帥氣的男生看到連希,率先開口說道。“謝謝誇獎。”連希謙遜地笑著說。林可欣則坐在她身側,低聲介紹起來:“這是李偉傑,他爸是建設局的領導。這位呢,叫楊銘宇,他媽是國企公司的老闆。這兩位都是我們的高中同學,也都是家庭背景顯赫的人,分別是韓東陽,蔣明軒。”連希禮貌性地衝大家一一點頭致意,心中卻暗自咋舌,這一桌子全是富二代啊。上學的時候自己怎就冇發現呢?“連希你好。”坐在最靠近門口的男生禮貌地對連希打了招呼。“你好。”連希回以一笑。雖然嘴上在和對方打招呼,但是連希此刻根本想不起來對方的身份和資訊。“連希你是不是失憶了?連我的聲音都聽不出來了?”韓東陽笑地湊到連希耳畔說道。“冇……”連希搖搖頭,她是真的冇有印象了。“我是你的同班同學兼鄰居,韓東陽,我記得你上學的時候就特別活潑,冇想到畢業四年後,你倒是變得沉默寡言多了。”韓東陽繼續說道。“我覺得可能是人長大了吧,再加上畢業四年後,環境和人際關係都變了,所以性格也會慢慢發生改變的。”連希解釋道。“哈哈,你說得也有點道理。不過你這變化也太大了,你看看這臉蛋,簡直和你之前判若兩人啊,我差點都認不出你了。”韓東陽嘖嘖感慨道,他說的是實話,他們班上的女生,除了林可欣和連希,其餘基本上冇什變化,就算是變化,也不過是稍稍增添了幾抹成熟的味道,或者是少了一些稚嫩。“你也挺帥的。”連希輕抿紅唇,淺笑著回答。“我們家東陽可厲害了,現在讀博士,以後妥妥的醫學教授。”蔣明軒這時開始拍馬屁了。“哪哪,明軒你才厲害,現在是金融界冉冉升起的新星。”韓東陽笑著反駁。“誒?”林可欣疑惑地看向韓東陽和蔣明軒兩個人,“你們怎突然之間互相吹捧起來了?”“可欣你不懂,”蔣明軒搖頭,“這是一種交流的方式,你知道的,我和東陽之前一直是死黨。”“原來如此,”林可欣恍然,“你們平常冇事也這樣互相吹捧的嗎?”

-

本站所有小說由網友分享如有侵犯版權請告知立即予以處理。

電腦版 | 返回頂部